年度回顾:主要反腐败执法和合规趋势与动态以及2023年应密切注意的事项
2023年冬, 科文顿电子期刊
您需要了解的:
- 与 2021 年相比,2022 年美国已结案的执法行动数量和追回的罚金金额大约翻了一番。
- 国际协作一如既往地强劲——美国司法部(下称“司法部”)在 2022 年的所有企业执法行动(不包括拒绝起诉协议)都涉及与外国执法机构的并行结案。
- 在法庭方面,司法部继续主张《反海外腐败法》(下称“FCPA”)的广泛域外适用。虽然第二巡回法院让司法部在美国政府诉Hoskins案中遭受了挫折,但第五巡回法院在美国政府诉Rafoi-Bleuler案中裁定司法部胜诉。司法部可能会借助Hoskins案和Rafoi-Bleuler案中的主张继续倡导FCPA的广泛域外影响力,但司法部在这方面胜负夹杂的诉讼记录表明,这将继续是一场艰难的战斗。
- 司法部于 2022 年底和 2023 年初发布了两项主要政策声明,强调司法部继续专注于鼓励企业自主披露不当行为——首先副司法部长 Lisa Monaco 在 2022年9 月发布,然后刑事司助理部长Kenneth Polite在2023年1 月发布。总之,这些政策声明使司法部近年来所采取的胡萝卜加大棒政策更加细化,并且对自主披露不当行为提供了迄今为止最强有力的激励措施,尤其针对累犯,即使对于如何在实践中实施这些政策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 在合规方面,司法部将焦点集中在三个主题:保存个人设备和临时消息应用程序上的通信;与合规相关的财务激励和抑制措施,包括薪酬索回;以及利用数据识别风险。尽管涉及司法部在这些领域有哪些期望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司法部希望合规专业人员能够,及时地,有意识地开发更有效的工具和方法来保存证据,将薪酬与合规联系起来,并将数据分析整合到他们的合规体系中。
- 放眼美国以外,反腐败执法和监管在大多数地区继续受到关注。立法方面,欧洲议会已宣布一揽子反贪污方案,英国正审议加强反严重欺诈办公室(下称“SFO”)执法权力的法案。在亚洲,韩国、日本和中国现已出台了新政策,限制公职人员以权谋私,保护举报人,并惩罚行贿人员。非洲出现了多项显著的执法成果,尤其在南非。尽管美国对拉丁美洲的关注有助于支持地方机构的并行执法程序,拉丁美洲的反腐败执法框架仍处于初期。
概要
过去一年,美国反腐败企业执法活动呈上升趋势,企业执法数量(执法行动数量和实施的罚金处罚数量)相较 2021 年明显较少的企业执法行动翻了一番。虽然与过去10年的执法水平相比,2022年的执法统计数据并不突出,且尽管2022年结案的调查可能至少在两到三年前就开始了,但最近的执法数据增加可能表明执法行动开始呈上升趋势。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比我们在新冠疫情高峰期所见,执法机构能否更成功地进行结案,以及近年来拟鼓励更多自主披露政策变化所带来的效果。
在 2021 年重大政策公告(参见此文)的基础上,副司法部长 Lisa Monaco 在 2022 年 9 月的演讲和备忘录(下称“Monaco备忘录”)中表示,对未自愿披露不当行为或未满足司法部在合作和补救方面期望的公司将采取更严厉的待遇。司法部在 2023 年初再次成为头条新闻,当时刑事司助理部长Kenneth Polite 宣布了一项更新的刑事司企业执法和自主披露政策(下称“企业执法政策”),为企业提供了获得更有利的和解结果的新途径,前提是满足对自主披露、合作和补救的更高期望。随着 2023 年的到来,我们将关注刑事司对企业执法政策的实施情况,以及司法部其他部门是否会效仿刑事司采取以下行动,为企业提供超出Monaco备忘录中宣布的基本福利的额外激励措施,以鼓励自主披露、合作和补救。但对于面临欺诈处调查以及司法部其他刑事部门执法的企业,Monaco备忘录和企业执法政策明确规定,在司法部刑事调查过程中自主披露、充分合作以及及时和适当的补救将给企业带来好的结果,正如 2022 年的结案情况所反映的那样。
至于合规发展,监管机构继续期望企业拥有资源充足、基于风险并经过有效性检验的合规体系。当司法部引入两位拥有私营领域高管合规经验的新员工时,司法部强调了对“有效合规体系”的关注。新加入员工将加强司法部对合规体系和以数据驱动合规分析的评估。在不久的将来,企业应当持续精调其合规政策和控制措施,尤其针对那些司法部所关注的方面。例如,从 2022 年开始,企业应当关注了解员工是否并如何在其工作中使用个人设备和临时消息传递平台,考虑与合规相关的财务激励和抑制措施如何在员工薪酬中发挥作用,并持续关注可以利用哪些企业数据为合规工作提供帮助。这些领域正日新月异,我们预计监管机构将在未来数月后对这些领域的期望提供新的指导。
放眼国外,最令人瞩目的反腐败执法活动和政策制定集中在欧洲、亚洲和非洲,而拉丁美洲国家则努力获得当地的关注。全球范围来看,美国执法机构在2022年期间的执法行动致力于国际合作与协作,今年除了一项执法行动以外,所有美国执法行动均涉及与外国执法机构共享信息,且所有五项执法行动都涉及并行的境外结案。
下面我们将介绍 2022 年国内外的主要反腐败执法趋势,以及我们展望 2023 年时这些趋势的意义。这张链接图表总结了过去一年FCPA企业执法行动。
在海外合作伙伴的帮助下,国内企业执法有所加强
继2021年执法行动数量下降后,2022年FCPA企业执法行动有所增加,结案数量和总受罚金处罚数量均大致翻倍。已公布案件结案的步伐在 2022 年最后几个月内加快了,十项企业结案中的五项是在该年最后四个月宣布的。2022年的十项结案包括两项拒绝起诉协议。鉴于FCPA调查通常需数年进行调查并结案,我们预计今年的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结案都是在拜登执政前启动的;在拜登政府发起的行动开始进入尾声时,我们将密切关注上升趋势是否持续。从2022年的FCPA企业执法行动结案中,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一些重要心得。
国际协作
尽管该年的执法数据并没有打破记录,但司法部与全球各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的协作水平是空前的。司法部在2022年所有FCPA公司执法行动(不包括拒绝起诉协议)都涉及与美国境外监管机构的并行结案。尤其是,美国监管机构与巴西机构间的密切关系即充分论证了上述观点,司法部五项并行执法行动中有三项与巴西政府实现了协作结案。此外,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下称“证交会”)的执法行动中,除一项行动以外,所有执法行动均至少涉及与外国机构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共享。美国监管机构在过去几年中愈加重视国际协作,其所传递的明确信息是,“最近协作调查与结案的趋势将持续”。这些努力可通过国家间的正式协议得到增强,使此类协作更便捷,例如美国和英国在10月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允许两国机构更简便地访问彼此的数据,以打击“严重犯罪”,包括贿赂和洗钱违规行为。
自愿披露的结果是拒绝起诉
司法部的FCPA拒绝起诉也值得受到关注。在中断近两年后,司法部在 2022 年宣布了两项拒绝起诉并附带追缴非法所得,一次针对英国再保险公司Jardine Lloyd Thompson(下称“JLT”),和另一项针对法国飞机制造商赛峰集团。值得注意的是,JLT和赛峰集团也是2022年仅有的两家因在FCPA执法中向司法部自愿披露而获得宽大处理的公司,这突显了自主披露的切实好处——即在企业执法政策发布后,符合要求的某些公司所获得的好处进一步扩大。此外,赛峰集团案例中证明的收购后合规尽职调查和整合工作的价值值得特别提及。尽管不当行为严重(15年来涉嫌支付数百万美元的不当款项),但司法部决定拒绝起诉,理由包括该公司迅速地自愿披露“通过收购后尽职调查”所发现的不当行为。JLT和赛峰集团都因提供“全面和积极的合作”以及终止相关个人与实体(赛峰集团的一位员工;JLT的一位高管和一家第三方)的聘用而获得宽大处理。赛峰集团还因“扣留一位前雇员的延期偿付薪酬”而获得从轻处罚,此举与司法部强调财务合规激励与抑制不合规措施相符,关于这方面的进一步讨论见下文。这两个案例,加上企业执法政策(下文和我们最近的一篇客户期刊中有进一步讨论),或许使一些公司进一步评估自主披露行为带来的潜在益处。
CFTC进一步确立了其作为反腐败执法机构的作用
尽管司法部和证交会是美国传统的反海外贿赂执法机构,但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下称“CFTC”)正努力巩固其作为该领域第三个执法机构的角色。今年,CFTC与司法部提起了从几年前开始针对打击外国贿赂的第二起协作案件。2022年5月,瑞士大宗商品贸易和矿业公司嘉能可(Glencore)达成了一项超过10亿美元的全球和解,涉及司法部、CFTC、SFO和巴西联邦公共事务部。嘉能可及其一家子公司还承认了一项合谋违反FCPA的罪名和一项合谋操纵商品价格的罪名。违反FCPA的行为与据称一项长达十年的阴谋有关,该阴谋在贿赂非洲和南美洲几个国家的政府官员以便在原油合同和其他活动中取得商业优势。除其他涉嫌不当活动外,商品违规行为包括涉嫌“支付贿金以换取不当优惠待遇以及与[国有企业]进行石油和石油产品贸易”。继CFTC于2019年宣布将起诉与外国贿赂有关的不当行为,并开展两项协作起诉后,CFTC成为反贿赂领域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监管机构。然而,我们注意到,CFTC的管辖权仍然局限于大宗商品行业,因此我们预计CFTC的反海外贿赂执法从长远来看不会赶超证交会或司法部的反海外贿赂执法。
间接后果继续累积
依最新趋势,2022 年,企业继续经历因司法部主导的执法结案后的间接后果。嘉能可在10月份面临一家医疗公司5000万美元的赔偿诉求,而墨西哥石油公司Pemex通过保密协议解决了针对嘉能可的另一起赔偿诉求。在美国境外,希腊政府于6月起诉诺华,主张与2020年一项FCPA结案中与贿赂密谋有关的损害赔偿。这些后续案例表明,FCPA执法活动的真实代价可能远超出结案本身所涉及的罚金处罚,其进一步强调了企业积极投资于合规和控制的价值。
个人起诉仍然是重中之重
正如最近一篇客户期刊中所讨论的那样,司法部继续关注个人起诉,希望追究不法行为肇事者的个人责任。在 2023 年 1 月的一次演讲中,助理部长Polite 宣布,欺诈处在过去一年中对 250 多人定罪,此举是基于 Monaco副部长于2021 年发布公告表明该部门致力于重点起诉参与公司不法行为的个人。在此方面,司法部的起诉仍然以拉丁美洲为重点,利用反腐败和反洗钱法规起诉公民个人和政府官员,特别在石油和天然气领域。
法院继续权衡司法部关于域外责任和特权的理论
在过去一年和2023年初,涉及司法部FCPA执法范畴的法庭审判结果喜忧参半,同时也提醒司法部进行调查时的最佳实践。
多年来,司法部已一直大力捍卫FCPA的域外适用,认为该法有权针对世界各地的涉嫌腐败行为者,正如我们之前在此文和此文中讨论的那样。8月,第二巡回法院确认了英国国民、阿尔斯通公司前高管Lawrence Hoskins审判后无罪释放,法院认为Hoskins作为美国公司的代理人不能根据FCPA承担责任。正如我们之前所介绍的那样,法院裁定政府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外国公民Hoskins是阿尔斯通美国子公司的代理人,因为该子公司无法控制Hoskins的行为,他无权代表子公司行事。经过近10年的诉讼,司法部于11月接受了这一决定,其在全院庭审或最高法院上诉的最后期限前未采取行动。
2022 年早些时候,德克萨斯州南区的Kenneth Hoyt法官在美国政府诉Leon-Perez案中做出了类似的裁决。法官以缺乏管辖权为由驳回了对被告共谋违反FCPA的指控,因为政府无法基于被告在境外的行为,证明作为葡萄牙和瑞士公民的被告是一家美国公司的代理人,或参与了共谋。此外,在Leon-Perez案中,Hoyt法官还驳回了司法部的论点,即司法部可以通过提出多项《司法互助条约》(“MLAT”)的请求(允许将诉讼时效最多延长三年)来连续延长诉讼时效。这一决定遵循Hoyt法官于2021 年对美国政府诉Rafoi-Bleuler案的裁决,Rafoi-Bleuler案也因对外国公民缺乏管辖权而被驳回(参见此文和此文)。在对Hoyt法官的裁决提出合并上诉时,司法部据理力争,如其在Hoskins案中所做,即共谋者责任延伸到与美国公民合谋的海外个人,两名被告的行为使他们成为FCPA规定的美国国内企业的代理人。在司法部的胜诉案中,第五巡回法院推翻了地区法院的驳回裁定,并恢复了FCPA的指控。尽管法院拒绝就不属于FCPA所涵盖的主体类别之一的个人是否可以依据次要责任理论被认定为共犯作出裁定,但是法院裁定,FCPA中的“代理人”术语作为管辖权的基础并非模糊而违宪。推翻了地区法院的裁定后,第五巡回法院还裁定,连续的MLAT请求可以延长特定被告的诉讼时效,并且只有在对被告提出指控后,政府才不得寻求额外的诉讼时效中止。
尽管司法部在Hoskins案中做出了让步,但Rafoi-Bleuler案的裁定可能在未来几年使对FCPA管辖范围的争议继续进行。从业人员最好仔细评估其案件中可能存在争议的基于司法部代理人责任理论。
最近美国政府诉Coburn案中来自新泽西地区法院的裁决给予我们重要的提示,即在调查期间与政府共享并向其提供某些材料所固有的导致放弃律师客户保密特权(“弃权”)的风险。在Coburn案中,即与Cognizant于2019年的FCPA和解相关的个人起诉案,法院于2022年2月和4月认定,该公司对受律师-客户特权保护的材料(包括访谈备忘录)实施了事项弃权。该裁定所基于的事实是,这些材料已直接或通过陈述和口头摘要向当时的潜在对手司法部披露,这些陈述和口头摘要提供了对19名员工的42次访谈的详细描述。Coburn遵循了佛罗里达州南区(证交会诉Herrera案)和纽约南区(证交会诉Vitesse Semiconductor Corp.案)的判例,这些案件同样认定,向执法机构提供信息,特别是访谈的口头摘要,会导致对本应受保护的调查材料的弃权。在政府调查中寻求全面合作奖励的企业及其律师应遵循最佳实践,以减轻因放弃特权而导致的下游披露风险,包括:向政府提交的材料集中在不受特权保护的事实上;避免“宣读”证人访谈,而是提出相关事实、主题和评论;以及在谈判包含合作义务的和解协议时加入排除受特权保护材料的条款。
司法部引领企业执法政策
Monaco备忘录和企业执法政策
至于政策发展,2022年是由 Monaco副部长于9月发布的演讲和备忘录所定义的,该演讲和备忘录建立在副部长于2021年10月宣布的另一份政策基础上。如我们在客户期刊中所讨论的那样,Monaco备忘录表明,那些未自愿披露不当行为、充分配合司法部调查并进行有效补救的公司将受到更严厉的惩罚。2023 年刚过了几周, Polite 助理部长就宣布了刑事司更新的企业执法政策。正如我们最近一期客户期刊中所述,企业执法政策对那些愿意达到自主披露、合作和补救更高期待的公司提供了大量新的福利。对于累犯企业以及存在其他加重情节且面临司法部调查和结案的企业来说,这一新政策的发展将尤其受欢迎。
企业执法政策的更新表明,刑事司关注:(1)让更多的公司自愿坐到谈判桌前;(2)让公司相信与监管机构密切合作以及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实施彻底补救措施的价值。从字里行间看,企业执法政策的激励措施远超出了Monaco备忘录中司法部刑事执法部门规定的基准利益,此表明刑事司对其于2017年为FCPA案件所制定政策下的企业进行自主披露(也许还有合作和补救)的水平不满意。自FCPA试点计划(《企业执法政策》及其前身的先驱)启动近七年以来,企业能预计刑事司拥有丰富的经验,以区分例行公事的普通合作和补救努力,与超越并达到新的“杰出”标准的努力,而这些努力是在企业出现加重情节的情况下获得拒绝起诉并附带追缴非法所得所必需的。因此,正如我们长期建议客户的那样,从调查的第一天起,寻求获得最有利结案结果的合作企业将明智地致力于与监管机构积极接触,同时建立一套合规工作流程以作出补救和检验改善措施。
尽管证交会在各种会议上呼应了Monaco备忘录的一些主题,但该机构在 2022 年没有在 FCPA 或企业执法领域提出任何该机构的官方指南。长期以来,证交会一直根据指导证交会官员解决调查的下列两份文件灵活地遵循司法部更具规范性的引领:《海岸报告》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经济处罚的声明》。两者都提供了非详尽的标准清单,例如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与委员会和其他执法部门的合作程度,以便在做出执法判断时予以考虑,并赋予证交会官员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以确定是否以及如何权衡这些和/或其他标准。与司法部对透明度和可预测性的推动相比,面临证交会执法的公司可能会沮丧地发现,证交会的执法仍然更像是一个黑匣子。尽管委员会的政策重点可能不像司法部那样明确,但证交会对其举报人计划的持续推动和投资表明,委员会有兴趣维持健康的企业执法案件渠道,尤其紧随 2022 年举报人报告数量创历史新高,以及出台进一步激励举报人举报的修订规则之后。
随着结案后合规报告要求的提高和新的 CEO/CCO 证明,公司应为司法部更多地参与监管合规做好准备
2021年底,司法部宣布,检察官将不再应用特朗普时代关于将派遣合规监察员作为企业结案一部分的推定,正如我们之前在此文和此文介绍的那样。尽管2022 年十项企业反腐败执法和解案例中只有两例——Stericycle 和嘉能可——实施了独立监察员的派遣,但其他公司被要求自行管理日益严格的合规报告要求。作为不涉及监察员制度结案的一部分,企业历来同意在整个结案期内定期自行生成合规报告,通常包括对迄今为止的补救情况以及未来补救努力的建议进行初步审查和报告,以及之后的评估企业反腐败政策和程序的设计和强度的后续书面报告。这些要求通常很少涉及细节,在流程和内容方面留给企业很多空间。
然而,从2021年10月瑞士信贷的暂缓起诉协议(下称“DPA”)开始,每个不要求派遣监察员的DPA都包含了增强的企业合规报告要求,其中包括对合规报告流程的更详细期望。作为现在可能是DPA新常态的一部分,企业必须向司法部提交初始和后续“工作计划”,以“合理的具体性”确定企业将如何审查和检验其合规体系的每个要素。企业仍然需要提交初步报告和后续报告;但是,初步审查和报告现在必须涵盖列举的领域清单,包括作为审查内容的员工和第三方访谈,以及作为报告内容的“为评估合规体系的有效性及其检验结果”的详细信息。一些公司(瑞士信贷和ABB)还被要求至少每季度与政府会面,与政府讨论其正在进行的合规审查以及任何合规提议的进展。今后不予起诉协议(下称“NPA”)中(司法部自2019年7月以来尚未签订NPA)以及今后所有DPA中是否会涵盖等同的更严格义务,时间会予以验证。
正如 Monaco副部长于2021年10月首次阐明的那样,这些更高的合规报告要求基于司法部对和解协议期限内促进和监管合规的关注(参见我们客户期刊中的讨论),尤其当与司法部执法行动中新实施的首席执行官(CEO)和首席合规官(CCO)合规证明相结合时。 Polite助理部长于 2022 年 3 月宣布(参见我们的客户期刊),这些证明包含在结案文件中,并要求公司的CEO和 CCO“在 [DPA 或 NPA] 期限结束时证明公司的合规体系是合理设计和实施的,以发现和防止违法行为 [……], 并且正在有效地发挥作用。”在有年度报告要求的情况下,CEO和CCO还必须“证明在结案期限内提交的所有合规报告都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两者都是根据伪证处罚规定签署的。
Polite助理部长在其演讲中强调,可以理解这些证明所引起的一些焦虑,证明旨在“使合规专业人员能够在组织内拥有数据,访问权限和发言权。在美国会议研究所的年度FCPA会议(下称“ACI会议”)上多次重复了相同的信息,该会议是年度举办的顶尖反腐败会议,欺诈处处长Glenn Leon,欺诈处助理处长Lauren Kootman和副助理司法部长Lisa Miller出席了会议。Polite助理部长在其演讲中要求他的团队“考虑”在每个和解方案中要求提供此类证明,事实上,自3月以来,这些证明要求已经出现在每个FCPA的DPA中。
展望未来,在调查期间未能承诺采取补救措施的公司更有可能在后-Monaco备忘录时代被派遣监察员。这种风险更加凸显了下列做法的重要性:从调查的第一天起就关注合规性以规避监察员制度,以及在结案后阶段保持对合规的承诺,以向司法部证明公司严肃对待合规。对于已经被派遣监察员的公司,明智的做法是快速并积极地与监控机构接触,以避免延长监察制度期限,如同 2022 年史无前例的三个案例那样(德意志银行、爱立信和移动电信系统(“MTS”))一样。
司法部在合规方面引起熟悉的共鸣:持续投资于量身定制的、基于风险的合规体系
2022 年,司法部重申了与往年类似的消息,继续强调投资合规的重要性。该消息以新聘员工和官方政策声明的形式呈现。
司法部新聘员工
在人事方面,司法部聘请了两名前合规高管,显示欺诈处专注于积累其“在不同行业的合规和监督经验”。同一周内,司法部任命前惠普公司首席道德与合规官Glenn Leon为欺诈处处长;以及Anheuser-Busch InBev前全球合规主管Matt Galvin担任新企业执法、合规和政策部成员。我们将持续关注这些内部合规人才的加盟如何在司法部内部提供新的视角,因为司法部正在努力探索如何以最佳方式评估企业合规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这些来自私营领域的雇员熟悉企业内部合规职能部门所面临的挑战,包括资源和技术限制。同时,他们有能力评估一个合规体系是否实际上属于资源充足且达到最高水准。企业应当预期将来司法部对其合规体系的分析日益精准。
政策更新
司法部充实了对有效合规体系某些要素的期望。尽管FCPA信息指引的《有效合规体系标志》和刑事司对有效合规体系的评估(参见此客户期刊)仍然是关于司法部期望最全面的资源,但今年司法部重点关注合规体系的三个具体要素:围绕个人设备的使用和保存以及即时消息通信的政策;与合规相关的财务激励和抑制措施(包括索回)的实施和使用;以及旨在监控合规及为合规提供信息的数据商品化。
注意力转向使用个人设备和即时消息通信的使用以及财务激励和抑制措施
对于现代运营的任何跨国公司来说,使用个人设备和即时消息通信已经且将继续是一个棘手且无法规避的合规挑战。随着个人移动设备在企业通信中的使用愈多,通信平台不断变化且日益先进(其中一些平台有意具有自动删除和加密功能),以及消息传递应用程序的区域偏好(例如,中国的微信,拉丁美洲的WhatsApp),很难为业务通信以及此类通信的收集和保留制定统一的、实际上可强制执行且不会过度干扰业务运营的政策或控制措施。商业现实使得完全禁用这些设备和平台几乎不可能,尤其当面临诸如客户要求使用这些平台或员工在现场而不是在办公室环境中工作等困难时。
自 2017 年以来,司法部一直强调其对公司在员工使用个人设备或即时消息传递渠道时保留和保存业务记录能力的担忧。同年,欺诈处发布了一项更新的《FCPA企业执法政策》,其中包括明确禁止员工使用即时消息通信。但在2018年,官员们收回了彻底的禁令,并表示基于风险的方法是可接受的。监管机构对实施这种基于风险的方法的实际指导有限,虽然Monaco备忘录和出席ACI会议的司法部(以及证交会)官员都要求企业承担以下责任:(1)考虑此类通信平台对其保存业务通信的能力所构成的风险;(2)设计适合解决这些风险的政策,使企业能够适应员工的做法;以及(3)然后能够向监管机构解释该审议过程。
司法部还重新强调了财务工具,这些工具既可以用来激励合规行为(例如“促进合规的薪酬结构”)又可以抑制不合规行为(例如财务索回机制)。尽管使用机制来激励和抑制合规并不新鲜,但司法部对薪酬和索回机制的特别关注却是首次。目前尚不清楚对这些财务工具的实施和使用的近期预期是什么。例如,9月,在Monaco备忘录发布后不久,首席副助理部长Marshall Miller表示,“我们目前预计,2022年[]企业将拥有强大且定期部署的索回计划”。然而,其他官员似乎缓和了这些言论,转而要求企业能够表明他们正在“考虑这个问题”。至于这些工具将如何在实践中运作,尚有许多问题有待解答,例如构成“索回”的实际要素是什么(只收回已支付的钱,还是扣留未来的收入?)以及当员工常驻国外并且外国就业及隐私法律制度发挥作用时,这些工具将如何运作。
在这两个问题上,正如Monaco备忘录中所承诺的,企业希望得到关于司法部期望的更明确的指导。但合规人员不应等到此类指导发布后才采取行动。相反,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考虑与这两个主题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记录该过程。对于个人设备和即时消息通信,必须了解员工是否且在多大程度上使用那些通信方法,包括使用什么平台以及在其上进行哪些类型的通信。对于财务激励和抑制措施,合规团队需要了解已经存在或将来可能存在的不同财务杠杆,以激励合规,例如将合规指标纳入奖金考虑因素。如果在国外运营,企业就现任和前任员工实施索回的合法性寻求指导也是明智的。在这两种情况下,企业都应该以某种方式组合运用专题小组、研究、风险评估和针对同行的基准测试等方法,收集数据点,以得知哪种方法最合适且有效,以便企业能够在美国监管机构面前为其方法进行辩护。
公司数据商品化
最后,司法部继续强调,有效的合规体系应利用公司“数据”。突出这一关注点的包括:上述新聘请的Matt Galvin,他是该领域的知名领导者,也是Anheuser-Busch InBev合规分析平台BrewRight的幕后推手,以及入驻欺诈处的一个新联邦调查局团队,该团队旨在提高该处“在全美范围内处理数据驱动的企业犯罪案件的能力”。
合规团队应将这些新发展视为公司综合评估其已存在哪些数据以及有利于产生哪些数据的使命。一种方法是逆向工作:首先询问合规团队希望回答哪些问题;考虑哪些数据点有助于回答这些问题;确定相关数据是否存在;如果没有,评估是否可以开发额外数据来源;最后,确定公司内部的哪些人员能够收集或帮助开发相关数据。例如,如果一家公司试图确定“畅所欲言”的文化是否平等地渗透到整个公司,该公司可能会寻求对举报人和其他热线报告的来源进行地理细分,以确定是否有任何地区的报告比例相对较少。花时间深思熟虑然后执行此类合规数据的识别、收集和分析的公司将会发现若他们面对司法部和证交会执法者的提问时,他们会处于更有利的位置以回答问题。
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关于企业合规的信息与过去几年没有什么不同:合规领导层应积极利用现有信息以改善基于公司风险度身制定的合规计划,实施并实际使用这些工具以加强合规,并定期进行检验以评估其持续有效性。企业必须确保,若他们今后需要向监管机构证明其政策的正确性,该审议过程有据可查。
随着国际协作的增加,大多数区域的执法和立法都有所进展。
放眼美国以外,反腐败政策的声明和执法行动在大多数区域持续受到关注,特别是在欧洲、亚洲和非洲。随着多司法管辖区监管机构执法成为常态,国际协作的持续增加或许推动了这一势头。如上所述,2022年几乎所有的FCPA执法行动都涉及一定程度的信息共享,且超过一半的行动涉及并行执法,合作机构遍布亚洲、非洲、欧洲和拉丁美洲。
欧盟和英国
2022
年,多家欧洲执法机构成功解决了企业反腐败执法行动,其中包括英国、法国、瑞士和德国执法机构。尽管英国SFO的执法步伐缓慢,但它最近已取得了一些成功,包括在其首次成功定罪一家公司的重大贿赂犯罪之后,对嘉能可施加了最大程度的公司处罚(而非未能防止《反贿赂法》下的贿赂犯罪)。在法国,检察官根据《综合司法公约》公共框架完成了数起执法行动,包括与海外腐败犯罪有关的执法行动。瑞士和德国机构配合了美国证交会对ABB
的调查。在欧洲方面,欧洲检察官办公室(“EPPO
”)继续在反腐败调查中发挥重要作用。自该机构于2021
年投入运作以来,欧洲机构已启动了576
项调查,据报道,目前约有4%
的调查据说与公职人员腐败有关。
在立法方面,正如我们之前所介绍的,英国的《经济犯罪(透明度和执法)法》于 2022 年 3 月生效。除其他事项外,该法的不同之处在于拟提高持有英国财产的海外实体受益所有权的透明度。此外,《经济犯罪和公司透明度法案》目前正由英国议会进行审议。若获得通过,它将加强SFO和国家犯罪调查局的执法权力,并为打击经济犯罪允许受监管公司间进行更多地自愿信息共享。
在欧盟,部分国家实施了《欧盟举报指令》,该指令要求员工人数超过 50 人规模的公司实施符合某些标准的举报渠道,正如我们之前介绍的那样,尽管截至 2022 年 12 月,27 个成员国中只有 13 个国家采纳该指令作为全国性法律。最后,作为回应近来涉及卡塔尔涉嫌通过礼物影响欧盟决策的腐败丑闻,欧盟议会宣布将通过一揽子反腐败方案,其中涵盖更严苛的游说披露规则。
亚洲
在过去一年里,亚洲也采取了类似的努力来加强反腐败政策。韩国新的《防止与公务员职责有关的利益冲突法》于2022年5月生效,该法禁止公职人员利用其官方权力(或在其履行职责过程中所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谋取私利。在日本,对《举报人保护法》的主要修订于 2022 年 6 月生效,该修订要求员工超过 300 人规模的公司建立内部系统,以适当应对举报人举报。在中国,尽管对责任员工进行调查并采取行动的挑战依然存在,正如我们之前介绍的那样,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行贿人员已采取了更严厉的立场,将涉嫌腐败的公司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对其实施禁令并加强审查。中国仍考虑修订监管商业贿赂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拟对违法者提高处罚金额并重新引入先前未被该法纳入的的概念,其中包括除了因贿赂商业交易对方员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以外,因贿赂商业交易对方(作为实体)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非洲
在非洲,我们看到了 2022 年内一些重大的执法进展。最值得注意的是,在南非,2022年,国家捕获指控调查委员会(“Zondo委员会”)提交了令人翘首以盼的报告,以及总统对Zondo委员会报告的回复。Zondo委员会就立法改革提出了一系列全面建议(例如,引入DPAs,与《英国反贿赂法》第7条相似的“未能预防”罪,举报奖励和加强的举报人保护),以及关于在国家检察机关永久设立一个专门反腐败部门的建议。尽管时间会证明Zondo委员会的众多立法建议是否会获得政客的支持而取得成果,但毫无疑问的是南非执法机构在近期积极推进国家捕获案件。
除大量个人起诉外,2022年底,我们看到了南非第一例由国家捕获事件引出的企业结案,即与ABB的创新式和解,根据该项和解,该公司同意以资产没收的形式支付约1.4亿美元(25亿南非兰特)的“惩罚性赔偿”。这项和解也标志着美国与南非机构间的首例协作结案,我们期待美国和南非机构在其他国家捕获事项上的进一步协作,尽管两国间的外交关系仍有些紧张。
在南非以外,我们看到刚果民主共和国的执法活动引人注目,作为该年早期与美国和英国机构和解的后续和解方案,嘉能可于2002年12月支付了1.8亿美元,另外在安哥拉,当地机构继续追查案件涉及据称在前总统José Eduardo dos Santos执政期间大肆贪腐的个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1月下旬,国际刑警组织证实,其已对前总统的女儿、亿万富翁Isabel dos Santos发出红色通缉令。
最后,正如我们之前所讨论的,我们预计美国执法机构与政策制定者将继续专注于打击非洲当地的腐败,因为其希望执行拜登政府的2021年反腐败战略(“SCC”)。SCC专注于打击所谓的“战略腐败”——“当政府把腐败行为作为武器依此为外交政策的信条时”——这在非洲尤其相关,当面对来自中国利益的竞争,和俄罗斯在马里和中非共和国等脆弱国家影响力日益增加的情况下,美国机构日益担忧对铜和钴等关键矿产的获得。
拉丁美洲
在拉丁美洲,反腐败执法仍然缓慢,政治动荡占据焦点。今年,美国和巴西机构继续合作。即将上任的Lula da Silva总统出人意料地复出——最高法院宣告他因洗车行动而被判处12年徒刑的判罚无效——导致了严重的政治不稳定和两极分化;这场动荡将如何影响该国的反腐败执法还有待观察。智利(面临宪法危机)和秘鲁(面临政治危机)等国的动荡转移了执法活动的重点。墨西哥,作为该区域的第二大国家,虽没有经历过同样程度的政治不稳定,但其反腐败执法力度也有限。经合组织告诫墨西哥,该国缺乏外国贿赂执法。尽管当地进展甚微,但拉丁美洲仍是司法部重点关注的对象,这点可由其去年对企业和个人执法行动的地理集中分布佐证。
总之,这些国际动态表明,世界正朝着更加协作一致的全球反腐败努力稳定迈进。
以下科文顿律师协助编写了本客户期刊: Don Ridings, Jennifer Saperstein, Steve Fagell, Nancy Kestenbaum, Eric Carlson, Ben Haley, Ian Hargreaves, Gerald Hodgkins, Helen Hwang, Veronica Yepez, Adam Studner, Sarah Bishop, Ishita Kala, Leah Saris, Yohan Balan, Emanuel Ghebregergis, Shayan Karbassi, Julia Keller, Tom McGuire, 和 Margaret S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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